滅門小說第5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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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根據《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條:對不需要逮捕、拘留的犯罪嫌疑人,可以口頭傳喚,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。傳喚、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;案情特彆重大、複雜,需要采取拘留、逮捕措施的,傳喚、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。不得以連續傳喚、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。傳喚、拘傳犯罪嫌疑人,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。」...
「根據《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條:對不需要逮捕、拘留的犯罪嫌疑人,可以口頭傳喚,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。傳喚、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;案情特彆重大、複雜,需要采取拘留、逮捕措施的,傳喚、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。不得以連續傳喚、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。傳喚、拘傳犯罪嫌疑人,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。」
秦風說完,一副「我也懂法」的樣子,老神在在地說道:「大家時間都很寶貴,有什麼話直說。你要有證據,就不會隻是對我進行傳喚;你要冇證據,就不能一口一個『你作案』『你行凶』地來問我,搞得和我就是真凶似的。」
遇到高手了!
我感覺這是我從警二十多年來,所遇到過心理素質最為強大的對手。
麵對刑偵傳喚,不光坦然自若,連法律條例都是張口就來。
看來想撬開秦風的嘴,有點兒難度。
我強壓下心中的怒氣,平靜地說道:「既然你懂法,應該知道,冇有人能夠逃脫法律的製裁。」
秦風哈哈笑道:「是,前提那人犯了罪。可我是冤枉的。雖然我和李盈分手,但我並不記恨她。畢竟感情這種東西,強求不來。作為一個正常人,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人,怎麼可能會傻到因為分手,就去殺害對方家人,那不是給自己找罪受嗎?」
「可她和你分手,是在醫院給你父親下達病危通知書的第二天!」負責做筆錄的齊斌突然開口,語氣中帶著嘲弄,「調查資料顯示,你一直想在你父親走之前,完成他最後的心願,讓他看著你結婚。可當你給李盈發訊息,表達想儘快完婚的想法後,她提出分手;更在你表示讓她假裝一下去醫院看望你父親的時候,直接把你拉黑,遇到這種情況,你敢說你不恨她?」
齊斌的話,讓秦風臉色瞬間冷了下來,久久不語。
審訊室內,針落可聞。
我感覺找到突破秦風心理防線的最佳時機,當機立斷地逼問道:「因為李盈分手,讓你冇能完成你父親最後的心願,所以你心存怨唸對不對!
「父親病故,心願未了,那種難受的程度,讓你選擇報複,對不對!
「所以你對李勇昶下手,是想讓李盈也嚐嚐失去父親的滋味,對不對!」
一連三問,字字誅心。
秦風全程陰沉著臉,一言不發。
直到我拍案而起:「秦風,你不要裝傻!我們搞刑偵的,什麼犯人冇見過。不掌握你的犯罪動機,是不會輕易對你進行傳喚的!」
秦風開口了,陰惻惻地問道:「證據呢?有證據,請你直接抓我!可是你有證據嗎?這一切,不過都是你們的猜測!我倒想問問,什麼時候刑偵辦案是靠猜來給人定罪了?」
說完,秦風咬牙切齒地叫著:「陳隊長,訊問就訊問,麻煩你不要提我父親!更不要拿我父親說事!你是人民警察,拜托你對逝者保持最起碼的尊重!」
突如其來的怒吼,聲色俱厲。
當秦風歇斯底裡地怒吼著「對逝者保持尊重」的時候,我心裡也泛起一陣酸楚。
我經曆過那種事,明白那種至親離世後,被人提及的感受。
自從昨夜在牛小龍口中聽過秦風的故事後,我也是深有感觸,打心理上是同情秦風的。
可我是警察!麵對犯罪嫌疑人,不能有同情憐憫。
我吸了一口氣,道:「行,之前的話算我不對。下麵我們來聊聊其他問題。」
「冇心情!」秦風擺出抗拒的姿態。
我火了:「秦風,我勸你想清楚,坦白從寬,抗拒從嚴。」
秦風卻瘋狂地大笑:「可笑,若我真殺了人,坦白和抗拒都是一個結果,有區彆嗎?」
「砰!」
我大力地拍了下桌子,高聲喝道:「秦風,彆以為我們冇有證據!」
「那就拿出來,直接給我定罪,還在這兒和我廢什麼話。」
說完這最後一句話,秦風不再開口,不管我和齊斌如何審問,始終一言不發。
直到午飯點,我和齊斌氣沖沖地離開審訊室。
「陳隊,難道就這樣算了?」
齊斌氣不過,他昨夜花了一宿的時間調查秦風,不管是作案動機還是作案條件,秦風都符合,可就是苦於找不到證據。
我歎了口氣:「先關二十四小時再說,現在講的是文明執法,冇證據我們也不能胡來的。」
「那二十四小時之後呢?」齊斌不甘地問道。
「監視起來,隻要有任何證據證明他和案件有關,立刻抓捕!」
午飯後,我給秦風帶了份盒飯,打起感情牌,想著能套點兒有用的話出來,然而秦風打定主意強硬到底,飯也不吃,話也不說,全程靜默。
而市刑偵隊的乾警卻冇閒著,各部門聯動,加班加點地調查一切可能存在的線索。
遺憾的是,二十四小時過去,依舊冇找到任何能給秦風定罪的線索。
當審訊室的大門再次開啟,我看著走出來的秦風,神色複雜:「秦風,這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犯罪。」
「讚同,可我相信清者自清。」
秦風說完,頭也不回地走出刑偵支隊大門。
辦公室內,我看著一桌子的檔案,痛苦地揉著太陽穴。
雖然我堅信李勇昶的死和秦風存在著必然的聯絡,可就像秦風說得那樣——我們冇有證據。
從已有的調查結果來看:這一切彷彿和秦風冇有任何關係。
酒店監控顯示,不管是當天,還是前麵幾天,秦風都冇出現在「水岸花情趣酒店」內。
現場也找不到除了保潔人員、李勇昶、周瑤之外其他人的指紋痕跡。
至於秦風的行蹤,更是簡潔得一目瞭然——從秦風父親去世到案發當天,秦風除了案發前半小時到案發後半小時,開車在城中路和東環路來回溜達,期間路過「水岸花情趣酒店」門口,其他時間都在家中,冇有消費記錄,更冇有找人代購過醫藥品……
頭痛啊!
我急促地呼吸著,越看越煩。
光從眼下的資料看,秦風冇有任何作案的可能。
難道我真的猜錯了?
秦風是清白的?-